自梳女產生於清朝後期,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獨有的特殊群體。
據《順德縣志》記載:當時,順德蠶絲業發達,許多女工收入可觀,經濟獨立。她們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後,在婆家受氣,地位低微,因此不甘受此束縛,情願終身不嫁,於是產生了自梳女。珠江三角洲其它地區的自梳女情況與順德相仿。
然而到了上個世紀30年代,珠江三角洲地區蠶絲業衰落,這一帶的年輕女性聽說到南洋打工收入豐厚,遂結伴前往,許多女性在南洋打工多年,沒有談婚論嫁,五六十歲時,買來供品拜祭天地,也就成為了自梳女。而她們就是中國最後一批自梳女。
過去「自梳」具有特定的儀式,先由村中族人選擇吉日吉時,良辰吉日一到,便請村裡德高望重的嬸母、伯娘主持祭祖,然後舉行「梳髻」儀式,自梳女將自己的辮子挽成髮髻,表示永不嫁人。儀式當日,還要擺上幾桌酒席,請親朋聚會,以示公眾。
自梳女一旦辮子梳起就不得反悔,日後如有不軌行為,就會為鄉黨所不容,會遭到酷刑毒打,被裝入豬籠投河溺死。死後,其父母不得收屍葬殮,由自梳女們用草蓆包裹,挖坑埋葬;倘村中無自梳女,便被拋入河中隨水流去。自梳女自梳後,便自立於社會,可以走出深閨,出外耕作、經商或打工。
按照俗例,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親戚家裡,只能抬到村外,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「守墓清」。
「守墓清」是守節之意,又叫「買門口」。「買門口」有兩種方式,一種是自梳女找一個未婚男性出嫁,出嫁前,男女雙方擬定協議。一般是男方同樣給女方送聘金,而女方出嫁3日回娘家探望親人後,就再不回婆家,但自梳女必須按照協議的規定,長期給婆家提供費用,所提供費用的數目一般不少於男方當初給的聘金。另外一種是找一個男性死者出嫁,做死者名義上的妻子,自梳女同樣要付給婆家一筆錢。
有人認為,自梳女用如此極端的方式來反抗命運,可以想見封建社會的女性地位是怎樣的卑微,她們中大多數人不能主宰自己的命運。有歌謠曰:「雞公仔,尾彎彎,做人媳婦甚艱難,早早起身都話晏(晚),眼淚未乾入下間(廚房)。」這從側面反映出封建社會婦女的命運。
原文: 中國寫真:最後的自梳女 一生未嫁不恨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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